今天(6.1日)上午,市委副書記、市長梁維東主持召開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東莞市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十三五”規劃》等多個事項。記者獲悉,“十三五”期間,我市將大力推動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計劃到2020年,我市整車年產銷規模達5萬輛。
《規劃》提出,以新能源汽車整車發展為主線,兼顧關鍵零部件、智能制造等傳統優勢產業升級,打造整車與關鍵零部件兩個增長極,形成“以整帶零、以零促整、整零結合、雙線發展”的“一體兩翼”發展格局,推動我市初步建成以大中型客車、專用車、乘用車生產為基礎,動力電池及材料、驅動電機系統、充電設備等關鍵零部件為支撐的在國內外具備較高知名度和影響力的產業發展體系。
《規劃》提出,計劃到2020年,我市整車年產銷規模達5萬輛,培育1-3家大型新能源汽車整車企業,5-10家大型關鍵零部件企業,打造3個以上行業知名品牌,全市推廣應用新能源汽車4萬輛以上,在市內各區域及城際高速公路服務區建成約300座充電站、53000個充電樁。
梁維東強調,東莞是新能源汽車的使用大市,相關部門要進一步解放思想、采取措施,推動新能源汽車產業蓬勃發展。
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多個事項
會議還審議通過《東莞市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辦法》,《辦法》規定,事故調查組應當自事故發生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成立;事故調查組應當自事故發生之日起60天內提交事故調查報告;特殊情況下,經請示負責事故調查的人民政府批準,提交事故調查報告的期限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的期限最長不超過6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