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珠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獲悉,《珠海市博士和博士后人才創新發展實施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發布。《辦法》提出,從2018年起,珠海計劃用5年左右時間,新增博士工作站、分站、創新實踐基地50家,新引進博士1000名、博士后150名。
出站后留珠博士后可獲住房補貼50萬元
根據《辦法》,對新引進珠海市創新創業的全日制博士,年齡40周歲以下,且符合相關條件者,珠海將給予25萬元生活補貼,分兩年等額發放。出站后留(來)珠海市創新創業的博士后,年齡45周歲以下,且符合相關條件的,將可獲得50萬元住房補貼,分五年等額發放。
此外,全球排名前200高校的國(境)外博士畢業生到珠海市做博士后的,可享受廣東省財政給予的生活補貼和住房補貼,在站期間每人每年可獲30萬元生活補貼,出站后留珠海市工作的,每人可獲40萬元的住房補貼。
不僅如此,珠海市在站博士后將可獲得每人每年20萬元的生活補貼,資助期限一般為2年;并按珠海市專家體檢標準,享受每年一次免費體檢。政策提出,珠海市博士和博士后獲國家自然科學基金、中國博士后科學基金項目資助的,將給予個人1:1配套資助,單個項目配套資助最高不超過30萬元。
建站補貼最高達百萬鼓勵研發機構設立博士工作站
《辦法》還將通過資助鼓勵博士及博士后工作載體建設。珠海市新建博士工作站或博士后科研流動站、工作站、分站、創新實踐基地的企業或單位,將可獲得50萬—100萬元的建站補貼。其中,珠海市科研機構、三甲醫院、大型工業企業,建有研發機構的規模以上企業、成長性高新企業等新建博士工作站,將可一次性獲得建站補貼50萬元。
珠海市科研機構、企業、從事科研和技術開發的事業單位,以及省級以上經濟、技術開發區和留學人員創業園等新設博士后科研流動站、工作站、分站、創新實踐基地,珠海將分別給予一次性建站補貼100萬元、100萬元、70萬元、50萬元;每招收1名博士后,珠海將給予設站單位5萬元工作津貼。
除此以外,《辦法》還計劃給予企事業單位博士和博士后工資激勵、給予博士和博士后事業編制保障、職稱評審可走綠色通道、配套公共服務保障等方式,引進和培育博士和博士后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