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三年前出臺《蘭州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競聘上崗辦法》開始啟動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競聘上崗,到如今蘭州國家高新技術開發區(以下簡稱“蘭州高新區”)一次性拿出84個領導職位公開競聘上崗,蘭州市人事改革經歷了從小范圍內謹慎試點到全面實施機關事業單位領導職位競聘上崗的轉變。這一轉變讓身在其中的領導干部既感受到了壓力,也感受到了“仕途”上升的機遇,更為蘭州市全面推行人事改革提供了可供借鑒的經驗。
81位干部競聘50個職位
11月5日、6日,對蘭州國家高新技術開發區(以下簡稱“蘭州高新區”)的領導干部們而言很震撼,81位干部登上演講臺,競聘50個相關部門內設機構正副職職位。這些職位并不是“閑職”,而是財政局國資處副處長等“含金量”很高的職位。在正式競聘演講開始之初,新選聘的8名干部公開亮相,向參會的領導和干部職工介紹了自己過去的工作經歷和今后的打算。
“從最初的需要動員才有人報名參與競聘,到現在報名參加競聘的人數呈現井噴之勢,這絕對是一大變化。”11月7日,參與此次競聘的王靜(化名)猶豫再三終于坦露自己的心聲:“以前競聘報名大家都不積極,不外乎:競聘缺乏公開公平公正性,誰會走上這個崗位,大家其實都心知肚明,既然這樣,也就沒人愿意參與競聘了;此外,一旦參與競聘失敗,會不會影響現有的職務,大家心里都沒數。”
有這種顧慮的不止王靜一人。馬軍(化名)在11月6日參加了競聘會后有些后悔自己沒有早下定決心報名參與競聘。“看著自己熟悉的同事通過競聘走上領導崗位,說真的我也很心動。后悔自己之前顧慮太多,缺少果斷的決斷力。”馬軍說,這次競聘成功的兩位同事之前都是他的小師弟,這兩人之前也多次鼓動他報名參加競聘,但他既擔心競聘缺少公正,又擔心競聘失敗后影響自己的發展而沒參與。他發現,這次競聘每一個環節都很嚴謹。
競聘職位含金量一次比一次高
蘭州市推進事業單位領導干部競聘上崗已經三年了,為什么之前的競聘上崗都給人“雷聲大雨點小”的感覺呢?除了不少人擔心的缺少公開公正公平性外,最大的一個原因是職位缺少含金量,而且基本上都是在本單位內部進行,很難吸引更多人競聘。
“在本單位內部競聘,而且都是一些相對比較‘清閑’的崗位職務,看似是一個機會,卻給人雞肋的感覺。這很難吸引一些真正有想法的人參與競聘。”11月6日,曾在蘭州市稅務系統工作過的李明珍這樣評價自己曾經參與的一次競聘上崗活動。
正是由于職位缺乏含金量,讓競聘上崗的效果大打折扣,甚至背離了制度的初衷。但此次蘭州高新區干部職工競聘上崗打破藩籬,所提供的競聘崗位“含金量”明顯提升。這也是84個崗位共吸引近200名干部競爭的原因。
梳理歷次競聘崗位,在今年6月16日下午高新區舉行的競聘會上,所提供的職位都是管委會組成部門的一把手,包括招商服務局局長,執法分局局長、黨政辦主任、街道黨工委書記、財政局局長、黨群工作局局長、經濟發展和科技局局長、國土規劃局局長、建設和房產局局長、組織人事和社會保障局局長。
“這都是正兒八經的‘一把手’崗位,這在以前真的不能想象;這都是真刀實槍的考驗,需要綜合考量競聘者的綜合實力,其嚴格性外界不能想象;從最初一個職位只有一個競聘者到現在一個職位有四五個甚至更多競聘者,現在參與競聘者的熱情之高,外界不能想象!”高新區組織人社局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負責人提及領導干部職務競聘上崗的變化,連用三個“不能想象”來形容。
用制度保障競聘公正公平
“我們每次競聘活動,都是采取自主報名、民主推薦,現場考核,抽簽確定演講次序,并對競聘同一崗位的人員實行回避制度等一系列嚴謹的程序一環一環推進的,切實保障競聘的公正性和嚴肅性。”高新區組織人社局這位負責人幾乎組織、經歷了高新區所有的競聘活動。
除了前期的考察,競聘演講是對每一個競聘者最直觀的考核。每個競聘者除了常規地向大家做自我介紹,并就個人過去幾年的工作以及競聘新崗位后的工作打算進行了演講。演講結束后,主席臺就座的黨政領導班子還要進行現場提問。“領導問哪些問題,我們之前都不知道,這就需要競聘者有很強的綜合實力。”這位負責人說。
高新區黨工委書記李彥龍也是每次領導競聘上崗活動的主導者和親歷者。對此輪“動靜”頗大的競聘活動,李彥龍表示,這次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實現了干部管理由“任命制”向“聘任(用)制”轉變,實現干部隊伍由“身份管理”向“崗位管理”轉變,實現干部選用由“關門點將”向“比武選將”轉變。通過競聘,把選人用人的權利交給群體干部,讓一批政治能力強、業務水平高、顧全大局、敢于擔當的優秀人才脫穎而出。
蘭州高新區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之所以推動如此之快,與中共蘭州市委辦公廳、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聯合印發的《蘭州高新區全面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總體方案的通知(蘭辦發〔2016〕10號)》這一標志性文件有關。李彥龍表示,根據文件精神,在黨工委、管委會的研究部署下,根據高新區實際情況開展的此次競聘,首先從制度上確保了競聘上崗的公開公正公平。
除現有省管、市管干部外,其他人員全員重新競聘
早在2013年,蘭州市就曾出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競聘上崗辦法》,對蘭州市人事改革提出綱領性意見,而此次蘭州市出臺的《蘭州高新區全面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總體方案》之所以具有標志性意義,在于該《方案》首次明確“要建立全員聘任(用)制度,對現有在編在崗人員,打破單位性質、干部部門化及個人身份、學歷、資歷的界限,除現有省管、市管干部直接進入相應職級崗位外,其他人員全部按照新的崗位設置數額和任職條件,全員重新競聘,簽訂崗位聘任(用)合同”。
據李彥龍介紹,根據這一原則,高新區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將堅持正確的用人導向,改革干部人事管理體制,創新選人用人機制,將打破戶籍、地域、身份、學歷、人事關系等制約,通過智力引進、人才創業、人才派遣、掛職鍛煉等多種形式,柔性引進社會優秀人才,促進人才資源有效合理配置。今后,除組織調任和政策性安置人員外,核定的人員編制有空缺時,將本著“拿來即用”的原則,面向全省機關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作風好、素質高、能力強、業務精的工作骨干。對專業性較強的崗位,采取編外聘任(用)方式,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高層次急需緊缺型人才。專業性較強崗位聘任(用)業務骨干,根據績效考核情況,可直接聘任、續聘,保持骨干隊伍的相對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