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工業園區(簡稱“園區”)管委會發布了《蘇州工業園區人才優先購買商品住房操作辦法》(簡稱《辦法》)。其中明確了當地人才優先購買商品房的條件。
5月11日,蘇州市出臺了《市政府關于進一步促進全市房地產市場持續穩定健康發展的補充意見》。其中規定:蘇州工業園區全域、蘇州高新區部分重點區域,新房限售3年;蘇州工業園區全域二手房,限售5年。在蘇州工業園區全域內,新取得預(銷)售許可的商品住房,實行人才優先購買政策。
對此,園區反應迅速。5月16日,蘇州工業園區管委會發布關于貫徹《市政府關于進一步促進全市房地產市場持續穩定健康發展的補充意見》的通知。其中也提及:對園區范圍內新取得預(銷)售許可的商品住房,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將不少于預(銷)售許可建筑面積60%的住房優先出售給在園區就業、創業并連續繳納社?;騻€稅12個月及以上,且個人及家庭(含未成年子女)在本市無自有住房的本科及以上人才,或園區人才辦認定的其他高層次緊缺人才;房地產開發企業在人才優先購買后,方可公開銷售60%范圍內的剩余住房。具體銷售操作辦法由園區規劃建設委員會會同園區人才辦另行制定。
本次《辦法》中則進一步對房源的提供進行明確,表示:房地產開發企業應在項目當期價格備案后預(銷)售許可前,由電腦隨機抽取不少于項目當期預(銷)售許可建筑面積60%的優購房。
此外,《辦法》也提到,在園區就業、創業并連續繳納社?;騻€稅12個月及以上,且個人及家庭(含未成年子女)在蘇州大市無自有住房的本科及以上人才,或園區人才辦認定的其他高層次緊缺人才。申請人在本辦法施行后,將家庭擁有的住房轉移至原配偶或未成年子女名下造成無自有住房的,自該住房不動產轉移登記滿兩年后方可申請優購房資格。一個申請人及家庭(含未成年子女),只享受一次優購房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