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20成立于1999年,創立之初主要是為了彌補IMF等西方發達經濟體主導的全球經濟治理機制在應對、處理類似亞洲金融風暴這類危機時的遲滯與不足。
二戰結束以來,以世界貿易組織(WTO)、世界銀行(WB)和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為代表的國際經濟組織構成了全球經濟治理的基石。1997年東南亞金融危機爆發,隨即蔓延到整個亞洲地區,韓國、印尼等新興市場國家損失慘重。而肩負國際金融協調重任的IMF在應對亞洲金融危機時,救援行動遲緩而軟弱,并且附加了“苛刻”條件,遭到身陷危機的亞洲國家的批評和抵制。
亞洲金融危機的爆發及迅速蔓延,暴露了新興國家金融監管體系落后、監管不力的問題,同時也使世界認識到,在全球化時代,一國的金融風險很容易蔓延到其他國家,如果控制不力,很可能演化為整個國際金融系統的風險,并且,單個國家的力量不足以應對這種風險。由此,發達國家加強與新興市場對話的意愿增強,時任加拿大財長的保羅·馬丁主張“應該讓新興市場國家成為‘問題解決’的一部分,而非‘問題’的一部分”,在國家之間建立起更有效的國際金融政策協調機制成為普遍共識,G20應運而生。
可以看出,G20的成立本身就反映了全球經濟治理的進步。G20成員由原八國集團、新興經濟體中亞洲的中國、印度、韓國、印尼,大洋洲的澳大利亞,拉丁美洲的巴西、阿根廷、墨西哥,中東的沙特、土耳其,非洲的南非以及作為整體的歐盟和歐洲央行組成。這些經濟體代表了全球超過85%的GDP、80%的國際貿易及2/3的人口。G20在保證對話合作機制能夠富有效率運行的基礎上,成員分布覆蓋世界各大洲(無南極洲),既有發達經濟體,也有代表性發展中國家和新興經濟體。這也使其相較于布雷頓森林體系框架內的其他對話合作機制,更富公平、包容和代表性。
即將舉行的G20杭州峰會,將成為二十國集團歷史上發展中國家參與最多的一次峰會。中方作為G20主席國,邀請了東盟輪值主席國老撾、非盟輪值主席國乍得、非洲發展新伙伴計劃輪值主席國塞內加爾及兩個有代表性的發展中大國哈薩克斯坦和埃及一同出席杭州峰會,77國集團輪值主席國泰國也表達了參與杭州峰會的積極愿望,中方正在聯絡安排當中。屆時,G20杭州峰會將見證南南合作機制和南北合作機制的首次融合,這無疑具有里程碑意義。中國推動增加其他發展中國家和新興經濟體在全球經濟治理中的話語權,在促進南北溝通,解決發展問題上也正在發揮著不可替代的橋梁作用。筆者相信,秉持開放、透明、包容姿態,發揚同舟共濟伙伴精神的中國,將借由G20杭州峰會推動全球經濟治理朝著更加公平、更具包容性的方向邁進,并以此助力全球經濟實現“強勁、可持續和平衡增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