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2019年定向培養招生錄取,按照“先填志愿,擇優選拔,后簽協議”的原則,按考生戶籍以縣(市、區)為單位實施定向招生(招聘),安排在浙江省普通類提前錄取。定向培養崗位方向為農村社區醫療衛生機構和縣域醫共體。
定向培養承辦的院校和專業
在本科層次上
溫州醫科大學、杭州醫學院、杭州師范大學、溫州醫科大學仁濟學院、湖州師范學院、麗水學院、嘉興學院承擔臨床醫學專業培養任務;杭州醫學院、浙江中醫藥大學承擔預防醫學專業培養任務;溫州醫科大學仁濟學院、麗水學院承擔口腔醫學專業培養任務;浙江中醫藥大學濱江學院、溫州醫科大學仁濟學院承擔中醫學專業培養任務;杭州醫學院承擔兒科學專業培養任務;湖州師范學院、麗水學院承擔護理學專業培養任務。
在專科層次上
杭州醫學院、湖州師范學院、金華職業技術學院、麗水學院承擔臨床醫學專業培養任務;金華職業技術學院、麗水學院和浙江舟山群島新區旅游與健康職業學院承擔護理專業培養任務。
經學校錄取并簽訂就業協議的定向培養學生,可得到委托培養用人地政府補助在校期間的部分學費補助。實行“招錄與招聘并軌”的學生按期畢業后,回入學前戶籍所在縣(市、區)工作,用人單位與定向培養生簽訂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合同。定向培養生在農村社區從事醫療衛生服務的期限不得少于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