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在官網發布《2019年東莞市新時代新引進創新人才綜合補貼申報公告》(以下簡稱“《公告》”)。根據公告,2017年1月1日以后新引進的具有本科及以上學位,或初級職稱及以上,或上年度在我市繳納個人所得稅的人才都可申報補貼,其中具有碩士及以上或高級職稱的人才最高補貼額度為30萬元。
2017年后新引進人才可申報
《公告》明確,具有正高級職稱的人才能享受的最高補貼額度為30萬元,副高級職稱或博士能夠申請20萬元的補貼(均分五年等額發放)。具有碩士學歷和中級職稱或上年度在我市繳納個人所得稅不低于3萬元的人才可申報6萬元的補貼(分三年等額發放)。
需要注意的是,新引進人才綜合補貼每人限申領一次。符合條件的新引進人才不具有我市戶籍的可申領最高補貼額度的40%,具有我市戶籍的新引進人才可申領最高補貼額度的100%。
不同單位條件要求不同
除黨政機關和財政全額供養事業單位外,凡2017年1月1日以后新引進的具有碩士及以上學位,或高級職稱的人才都可申報;限定單位的2017年1月1日以后新引進的具有中級職稱或上年度在我市繳納個人所得稅不低于3萬元的人才、具有本科學歷或初級職稱人才,也可進行申報。
限定用人單位范圍包括:非財政全額供養的事業單位、符合《東莞市產業發展與科技創新人才經濟貢獻獎勵實施辦法》獎勵范圍的單位、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經各級主管部門認定的工程技術研究中心、重點實驗室,企業技術中心,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分站)、博士后創新實踐基地企業、國家“重大人才工程”入選者、省市創新科研團隊、省市創新創業和成長型中小企業、獲得國家或省級科技主管部門認定的具有國家或省級資質的科技服務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