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廣州市正式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快促進科技創新的政策措施》(以下簡稱“科創十二條”),共出臺十二條支持廣州科技創新的具體措施。
今年初,圍繞粵港澳大灣區國際科技創新中心建設,廣州出臺“科創十二條”優惠政策,包括減輕境外人才稅負、向港澳開放科技計劃、建設保障型人才住房、提升服務科技企業能力和加強科研用地保障等。
結合粵港澳大灣區建設和廣州市改革發展實際,“科創十二條”提出,推進粵港澳大灣區國際科創中心建設、市財政科研資金跨境使用機制等。
為服務共建粵港澳大灣區國際科技創新中心,“科創十二條”提出,廣州將面向港澳地區有序開放重大科技基礎設施、支持粵港澳超算聯盟發展、推動超算跨境服務、打造“粵港澳超算資源共享圈”。此外,廣州將建設一批港澳臺青年創新創業基地;允許港澳高校、科研機構牽頭或獨立申報市科技計劃。
在完善人才保障機制方面,“科創十二條”提出推進南沙粵港澳人才合作示范區建設,深化外籍人才永久居留積分試點工作,建立海外人才離岸創新創業基地。同時,廣州也將按內地與香港個人所得稅稅負差額,對在穗工作的境外(含港澳臺)高端人才和緊缺人才給予補貼,該補貼免征個人所得稅。未來三年內,廣州力爭面向全市新增3萬套人才公寓和公共租賃住房,優先供給重點產業、重點企業中的人才使用。
當前,廣州正在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開展科技創新強市,加快提升自主創新能力,進一步發揮科技創新對經濟社會發展的支撐引領作用。
對此,“科創十二條”明確,廣州要在提升服務科技企業能力時建立對口聯系工作制度,對科技創新企業各成長階段給予多角度、全方位的精準服務。此外,廣州將探索建立符合國際規則的創新產品政府首購制度,加大對首次投放國內市場、具有核心知識產權但暫不具備市場競爭力的重大創新產品采購力度。
在科創用地方面,廣州將放寬科技創新設施用地限制;簡化科技創新用地相關手續。例如,通過“三舊”改造建設重大科技基礎設施、省實驗室等,依法適當放寬地塊容積率限制,縮短規劃審批時間;逐步簡化“三舊”改造項目地塊建設規劃審批流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