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22年改革開放,廣東的國民經濟得到了快速發展,但是第二、三產業發展不協調,日益成為制約經濟發展的瓶頸,特別是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后,廣東面臨的國際化競爭更趨激烈,流通領域暴露出來的問題也更為突出。面對這種情況,廣東省委、省政府果斷作出加大流通業改革與發展力度的決策,并于2001年12月4日至6日在深圳召開了全省流通業改革與發展工作會議;2002年1月,以省委1號文件的形式,下發了《中共廣東省委、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大力發展現代流通業的意見》。這是全國第一個發展現代流通業的文件。
《意見》要求全省各級黨委、政府及有關部門要進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觀念,把流通業作為國民經濟的先導性支柱產業,重視抓好流通業的改革與發展。《意見》確定把連鎖經營、現代物流業和中高級批發市場作為推動流通業改革與發展的突破口。
由于長期以來受到“生產決定流通”的傳統觀念約束,各級黨委、政府把經濟工作的著力點幾乎全部放在生產環節上,對流通環節重視不夠。因此,盡管改革開放以來廣東發展很快,但流通業與發達國家相比還比較落后,“九五”時期全省商業對國民經濟的貢獻率僅為9.47%。
時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廣東省委書記李長春通過專題調研,將視野放大到發展現代流通業上,向全省提出了重新認識流通業在國民經濟中的地位和作用的問題。為了統一全省的認識,2001年12月4日至6日,省委、省政府在深圳召開了全省流通業發展與改革工作會議,這是我省改革開放以來第一次以流通業為主題召開的高規格會議。會議提出了“發揮現代流通業在國民經濟中的先導性作用”的觀點。
發展現代流通業的工作一鋪開,省經貿委和省統計局首先碰到一個大難題,在國家統計分類中沒有流通業的門類,他們參照聯合國的“國際標準產業分類”原則,把全部經濟活動10個大項目中的第六大項(包括批發、零售、餐館和旅店業)和第七大項(包括運輸、倉儲和郵電業)界定為流通業,并向省委、省政府報送了《關于流通業范圍的請示》,得到了認可,也得到了國家經貿委的肯定。根據《意見》精神,廣東認定了25家省流通龍頭企業,并先后出臺了7個政策性文件,對加速現代流通業的發展發揮了重要作用。在企業和政府的共同努力下,25家流通龍頭企業呈高速、高效增長勢頭,在龍頭企業的帶動下,全省流通業發展步伐明顯加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