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鼓勵深圳市企事業單位、人才中介組織等引進和舉薦人才,2019年度深圳市人才伯樂獎(下稱“人才伯樂獎”)開始申報!用人單位每引進一名杰出人才,獎勵20萬元。由人才作為團隊帶頭人的創新創業團隊,可申請最高200萬元的獎勵。
近日,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深圳市科技創新委員會和深圳市財政局共同發布《關于開展2019年度深圳市人才伯樂獎申領發放工作》的通知。從市外新引進人才的深圳市企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和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及深圳市新入選省、市引進重點人才團隊所在單位,可以申領人才伯樂獎。
什么條件才能申請人才伯樂獎?據悉,從市外新引進的人才,是指從市外(海外)引進且經深圳市認定的杰出人才、國家級領軍人才和地方級領軍人才、海外高層次A類和B類人才。所引進人才應當為2018年1月1日之后引進,并與用人單位簽訂3年及以上勞動(聘用)合同,申報時仍在職且已在深全職工作9個月以上。地方級領軍人才還應當辦理正式引進手續。引進時間的計算,以勞動(聘用)合同、在深社會保險繳費記錄、工資支付憑證、市區人力資源部門引進審批時間中最早的時間為準。人才團隊應當為2018年1月1日之后入選的省、市重點人才團隊。每個人才和團隊只能由一個單位申報(不含與人力資源服務機構聯合申請),且只能申報一次;團隊內的個人不能作為新引進人才重復申報。
人才伯樂獎的發放標準是:用人單位每引進一名杰出人才,獎勵20萬元;每引進一名經深圳市認定的國家級領軍人才和地方級領軍人才、海外高層次A類和B類人才,獎勵10萬元;每個新入選省、市引進重點人才團隊,獎勵15萬元。
此外,由符合深圳市杰出人才認定標準的人才作為團隊帶頭人的創新創業團隊,貢獻突出、影響較大的,經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審定,可申請最高至200萬元的獎勵。人才資源服務機構協助深圳市用人單位每引進一名經深圳市認定的杰出人才、國家級領軍人才和海外高層次A類人才的,獎勵5萬元。
溫馨提示,符合條件的單位應在2019年10月15日前,在深圳市人力資源保障局官網申報系統提交申報信息、上傳申報材料。今年首次采用全程無紙化網上辦理,系統開放申報時間請關注市人力資源保障局官網高層次人才專題專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