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四川省成都市委召開常委會議,審議《關于深化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加快推進國家中心城市建設的實施意見》及推進方案。會議指出,“成都人才36條”的制定,是落實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對我市加快建設人才強市,夯實國家中心城市建設的人才基礎,具有十分重要的戰略意義和現實意義。(11月29日 成都日報)
成都作為西部人口大省四川省會城市,今年二月出臺了“成都人才新政十條”,在引進人才方面,“人才新政十條”明確,設立不少于20億元的人才發展專項資金,其中市本級資金由1.2億元提高到2億元。實施分類分層資助,給予引進人才三個層級的資金資助,還特別設立引才“伯樂獎”。
作為一個西部城市,限于經濟社會各方面發展要素瓶頸,成都要留住人才相較于北上廣深來講,先天不足,但是成都并沒有因為地理位置的限制,以及其他經濟文化因素就放任人才的流失,就不在引進人才方面下功夫。相反,成都的人才新政十條可謂極具吸引力。一年之內,在十條的基礎上又出臺了36條人才新政,在人才引進方面,可謂是誠意十足。
科學技術是第一生產力,而科學技術的不斷更新需要各方面人才的推動,如果沒有人才,就不可能有技術的進步,如果沒有高端人才進行潛心研究,就不可能有科學技術的不斷前行。在市場經濟時代,金錢成為了衡量成功與否的重要標志,應該不遺余力對人才給予重金獎賞,讓創新性人才能夠真正得到價值的體現,才能把人才留住。
正值成都正大力建設國家中心城市,且面臨自貿試驗區發展機遇, 36條人才新政對成都的發展建設可謂是“及時雨”。21世紀的競爭就是人才的競爭。成都突破固化的“盆地意識”,拿出了“站在珠峰看成都”的氣魄,堅持把人力資源作為城市發展的第一資源,以超前的眼光制定人才戰略,對人才給予絕對的真誠,有利于破除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制約成都人才發展體制機制障礙,凸顯了成都黨委政府的戰略眼光,必定能為加快建設國家中心城市提供強勁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