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北新區出臺《南京市江北新區人才安居服務工作辦法(試行)》(以下簡稱《服務辦法》)。揚子晚報記者了解到,江北新區將逐步擴大人才房在商品房銷售中的比例,為各類人才在新區創新創業提供一流環境和保障。
本次人才購房服務服務對象為:《南京市江北新區直管區人才安居辦法(試行)》中的A、B、C、D、E類及F類的博士、碩士及年薪50萬以上企業高管;江北新區直管區范圍內各單位中的博士;在新區注冊登記的集成電路企業及符合新區“兩城一中心”等產業政策企業中的F類人才。同時,申請人需具備以下條件: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在本市無住房;與用人單位簽訂一年以上勞動合同,單位為其繳納社會保險或本人在新區繳納個稅。符合以上條件的人才,可以在新區籌集的人才商品房源中進行選房認購。
記者注意到,此次《服務辦法》最大的亮點是,將人才購房服務由有政策中的A-E類及F類的博士人才,擴大至碩士及年薪50萬以上企業高管,同時也擴大至新區直管區范圍內各單位中的博士及在新區注冊登記的集成電路企業及符合新區“兩城一中心”等產業政策企業中的F類人才。
記者了解到,江北新區人才安居工作實行并聯審批,人才認定部門將認定結果移送至新區房產部門,新區房產部門匯總審核結果。申請人可以通過“我的南京”APP、微信“南京房產微政務”公眾號,在南京市人才安居信息服務平臺提交申請。
據悉,2018年5月份,江北新區印發了《南京市江北新區直管區人才安居辦法(試行)》(寧新區管發〔2018〕118號),正式開展人才安居工作。之后又先后印發了《南京市江北新區企業博士安居工程實施辦法》(寧新區管發〔2019〕83號),《南京江北新區集成電路人才試驗區政策(試行)》(寧新區委發〔2019〕79號)。截至2019年9月份,江北新區范圍內已引進培養約1600名各類高層次人才,有約800名人才經人才安居系統審核通過,享受人才安居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