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遷入
申請條件
1.普通高等院校、中等專業院校(含技校)畢業生、留學歸國人員或具備國民教育同等學歷的人員,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可在當地申請登記常住戶口。
2.全國普通高等院校、中等專業院校(含技校)在校學生(教育部學信網在冊人員),可在當地申請登記常住戶口。
3.具有中級(含相應職業資格)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的專業技術人員和技師(含相應職業資格)及以上等級的技能人才,可在當地申請登記常住戶口。
申請材料
1.申請人、隨遷人身份證和戶口簿。
2.申請人畢業證書。境外學歷需要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全國普通高等院校、中等專業院校(含技校)在校學生提供教育部學信網在冊人員證明。按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人員和技師及以上等級技能人才條件申請的,需提供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技術等級證書或職業資格證書。
3.申請直系親屬隨遷的(不含在校學生),出具直系親屬關系證明(結婚證、出生證)。
申請程序
(一)在“山西公安”微信公眾號,實名注冊后根據系統提示填報信息,拍照上傳申請材料。
(二)公安機關對申報信息及申請材料進行預受理審核。申報信息、審批進度、辦理通知等相關信息將會通過“山西公安”微信公眾號告知,也可在微信公眾號“個人中心”查詢審批進度、在辦業務等。需申報人配合的,將會電話通知,請保持通訊暢通。
(三)現場核驗材料及辦理。申報人收到微信公眾號推送的辦理通知后,持申請材料原件前往擬落戶地派出所戶政窗口現場核驗材料,符合辦理條件,材料齊全的,當場辦理。
辦理時限
公安機關預受理審核(預受理審核時限為5個工作日)通過,申報人收到微信告知后,攜帶材料前往現場辦理。省內戶口居民辦理人才遷入業務的,符合辦理條件且材料齊全的,當場予以辦理。省外戶口居民辦理人才遷入業務的,當場開具《準予遷入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