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政府關于擴大對外開放提高利用外資水平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日前出臺。《意見》提出進一步放寬互聯網和信息服務、文化教育服務等六大重點領域的外資準入限制,包括允許外商在文化娛樂業聚集的特定區域投資設立演出場所經營單位、娛樂場所,不設投資比例限制,鼓勵外商投資企業在京設立營利性養老機構等,允許符合條件的外籍人才買房和搖號購車等。
允許外商在特定區域投資設立娛樂場所
《意見》提出,進一步加大對外開放力度,進一步放寬科學技術服務、互聯網和信息服務、文化教育服務、金融服務、商務和旅游服務、健康醫療服務等六大重點領域的外資準入限制。在生產性服務業方面,允許外商投資航空運輸銷售代理行業;放寬外商投資建設工程設計企業的資質要求,取消外籍技術人員的比例要求;進一步降低投資性公司、人才中介機構的外資準入門檻;吸引更多外資法人銀行、保險公司在京發展,支持合資證券公司發展。
在生活性服務業方面,允許外商在特定區域(北京國家音樂產業基地、中國北京出版創意產業園區、北京國家數字出版基地)投資音像制品制作業務;允許外商在文化娛樂業聚集的特定區域投資設立演出場所經營單位、娛樂場所,不設投資比例限制;鼓勵外商投資旅游業,參與商業性旅游景區(景點)開發建設,投資旅游商品和設施;支持在我國境內合法設立的外國機構、外商投資企業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在京設立外籍人員子女學校;允許符合條件的國外研發藥品在京開展臨床試驗;鼓勵外商投資企業在京設立營利性養老機構、醫養結合服務機構、社區養老服務驛站、專業護理服務機構,提供多元化養老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