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京正式出臺《2020年南京市人才購買商品住房辦法(試行)》,為人才購房出臺專門文件,開辟優先通道,并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解說]此次南京出臺辦法,供應對象覆蓋面非常廣,將各類人才一網打盡。具體來說,明確了七類商品住房供應對象,一是在南京市工作,相當于《南京市人才安居辦法》中的A—E類人才;二是在南京市工作,取得博士學位的人才;三是在南京市登記注冊的規上企業、高新技術企業、已備案新型研發機構工作,取得碩士學位的人才;四是在南京市登記注冊的規上企業、高新技術企業、已備案新型研發機構工作,取得高級技師及以上職業資格的高技能人才;五是在南京市登記注冊的企業工作,年納稅收入50萬元及以上的企業高級管理人才和技術骨干;六是在南京市工作,通過南京市高層次人才舉薦委員會認定,并經市委市政府批準的舉薦人才。以上六類人才須同時具備與單位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在南京市繳納社會保險或個人所得稅。七是經南京市政府批準的其他人才。《辦法》指出,以上供應對象不限戶籍,包含海外人才和港、澳、臺人才。
[同期]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產局局長 郭宏定
要靠政府建(人才安居房),我覺得還是跟不上人才需求的,所以我們這次把所有的商品房都可以變成人才安居住房的選擇在上面。換句話說,人才選擇的余地更廣,選擇范圍更多。
[解說]據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產局局長郭宏定介紹,商品房20%到30%比例的房源為人才房源,其余房源開發商客源正常售賣。那么,符合條件的人才如何實現優先購房,開發商怎么去確定人才房的套數,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產局住房保障處副處長于飛告訴記者,主管部門會加強監管和落實。
[同期]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產局住房保障處副處長 于飛
大家看到有一個20%到30%,這個空間實際上就是給開發商根據前期人才登記的情況來確定,比如說人才需求量大,他就多定一點,我們下一步會對開發商的行為進行進一步的監管,讓他們貫徹、落實好。
[解說]對于普通購房者是否存在一定的影響,房產部門這樣表述。
[同期]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產局住房保障處副處長 于飛
從明年(2020年)開始,應該所有上市的房子,人才都可以按照這個政策去優先選房了,對我們的這個普通購房不會產生大的影響,這個畢竟我們從2018年試行這項政策到現在我們有一些積淀,有一些經驗。
[解說]根據辦法規定,各類人才可以通過“我的南京APP”或“南京房產微政務微信公眾號”在線申請購房服務,在提供勞動關系業績履歷等材料并審核通過后,給予電子版的人才購房證明,人才持該證明進行優先選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