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發布了《關于落實加快產業發展三條措施的通知》 (以下簡稱“《通知》”)扶持政策,共計30條細則,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
《通知》明確了給予新引進行業龍頭企業的落戶獎勵:由企業向長樂市商務局提出申請,并提供相關部門確認的證明,獎勵企業名單審核明確后,由長樂市先行撥付企業落戶首期獎勵200萬元;獎勵企業名單審核明確后的三年內,長樂市根據企業年度納稅金額,依據稅務部門的完稅證明材料,逐年給予企業年度納稅金額的100%落戶獎勵;首期落戶獎勵和三年落戶獎勵總額不超過500萬元。
《通知》還明確了支持園區企業開發應用的落實工作:行業龍頭企業在園區內設立區域總部或子公司的,免費租用辦公場所和人才公寓;對企業營業收入上規模的給予獎勵;對前百家入駐園區符合條件的企業,免費提供網絡、工作場地、人才公寓及園區企業數據租用費用補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