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吸引人才留邕穩定就業,南寧政策加碼,下發《關于開展南寧市高層次人才購房補貼發放有關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按照高層次人才認定的類別分類實施首*次購房補貼,其中A類人才將予以200萬元購房補貼。
在邕首次購房的高層次人才可申請補貼
在南寧,哪些高層次人才購房能享受補貼?享受補貼又需要滿足什么樣的條件?《通知》對此進行了明確。
《通知》確定了申請購房補貼的高層次人才范圍,即:屬于按照我市高層次人才認定辦法認定的A類、B類、C類,或2018年7月31日以后新引入到我市重點支持企業目錄以及教育、衛生等重點專業技術領域的D類、E類人才。
《通知》還對“在邕首*次購房”進行明確,即以南發〔2018〕17號文發布時間為節點,規定人才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2018年7月31日在我市城市規劃區內無自有住房,2018年7月31日后在我市城市規劃區范圍內購買第一套住房,并且已辦理商品房預售合同備案或者房屋權屬登記。
購房補貼不超過人才所購房屋總價格
《通知》還明確了各類別高層次人才的購房補貼標準。對A類人才予以200萬元購房補貼;對B類人才予以120萬元購房補貼;對C類人才予以60萬元購房補貼;對2018年7月31日后新引入到我市重點支持企業目錄以及教育、衛生等重點專業技術領域的D類、E類人才,分別予以40萬元、20萬元購房補貼。
考慮到購房補貼是用于減輕人才在邕購房安居負擔,應根據人才購房實際進行發放,不宜超過人才所購房屋總價格,《通知》提出,購買第一套住房房屋總價低于前款規定的購房補貼標準的,購房補貼金額按照房屋總價執行。
此外,高層次人才已經享受產業領域急需緊缺青年人才生活補助的,購房補貼金額還應當扣除已經享受的生活補助金額。對于高層次人才領取購房補貼后人才等級升格的,可以按照升格后的標準享受購房補貼,購房補貼金額為升格后購房補貼標準與原購房補貼標準的差額,但實際領取的購房補貼金額不得超出購買第一套住房房屋總價。
購房補貼分3年進行發放
由于人才流動性較大,《通知》規定購房補貼分期發放。高層次人才購房補貼分3年進行發放,第1年發放金額為購房補貼總額的50%,第2年和第3年均按購房補貼總額的25%發放。用人單位應當在第2年和第3年發放購房補貼前1個月內將人才任職情況向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書面報告。(下轉3版) (上接1版)此外,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確認,高層次人才任期內繼續在南寧市服務的,或因生病、意外事故等原因無法繼續履職的,繼續發放購房補貼;高層次人才任期內離職或者工作調動不在南寧市服務的,停發購房補貼,已發放的購房補貼不再退回;高層次人才任期內在南寧市服務,任期屆滿后不在南寧市服務的,尚未發放完畢的購房補貼繼續發放。
《通知》規定,用于申領購房補貼的住房,自購房補貼發放協議簽訂之日起5年內進行交易的,高層次人才應當先行向市住房保障部門退回相應的購房補貼。
用人單位及高層次人才違規申請購房補貼,或未按規定時間報告高層次人才任期內辭職、工作調動不在南寧市服務情況的,高層次人才不按規定退回購房補貼或違反本通知住房交易管理等規定的,統一納入信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