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在新設立或從南寧市外遷入的現代服務業企業工作,年薪達到稅前40萬元(金融業60萬元),在南寧市繳納個人所得稅滿一年的高級經營管理和技術人才給予獎勵。獎勵額度相當于其上一年(自然年)在南寧市實際繳納的“工資和薪金所得”個人所得稅南寧市地方財政留成部分的100%(金融業按50%)。
獎勵每年兌現一次,兌現時間為次年的3月31日前,每家企業獎勵高級經營管理人才不超過10人。
另外,在企業培育方面,為激發現有企業的干事創業、新上臺階的熱情,參照南寧市原來出臺的支持其他營利性服務業發展的政策,《南寧市鼓勵現代服務業發展若干措施》對現有企業達到一定增速也給予一定的獎勵,每家企業最高獎勵100萬元。
在企業用地和融資方面,《南寧市鼓勵現代服務業發展若干措施》也明確了支持政策,如中心城市逐步遷出或關閉的工業企業土地,優先規劃用于發展現代服務業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