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廣東省人社廳官網獲悉,該廳聯合省教育廳等9部門日前印發了《關于推進粵港澳大灣區職稱評價和職業資格認可的實施方案》(簡稱《實施方案》),提出將從構建全面開放的粵港澳大灣區職稱評價體系、推進粵港澳大灣區各領域職業資格認可,促進粵港澳大灣區人才自由流動。
《實施方案》明確,到2020年構建開放的粵港澳職稱評價機制,逐步實現粵港澳三地職稱評價對接。到2025年,粵港澳三地職業資格互認政策銜接和服務協同初步實現。粵港澳人才交流合作進一步深化,三地人才發展與經濟社會發展深度融合,人才有序順暢流動、便利執業成為常態。
《實施方案》明確,對于港澳專業人士職稱外語、計算機應用能力、繼續教育不作要求,其在港澳或國外工作期間的專業技術工作經歷作為有效工作經歷,取得的業績成果、公開發表的論文著作等,可作為有效業績成果和學術成果。
在職業資格認可方面,《實施方案》堅持以“分類有序、突出重點、先易后難”作為基本原則,提出建立不同領域、不同職業、不同層次的資格認可機制,先期選擇市場成熟度較高、社會需求量較大和社會重點關注的專業領域,成熟一個推動一個,以單邊認可帶動雙向互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