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共長沙市委長沙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長沙市建設創新創業人才高地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長發〔2017〕10號)、中共長沙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關于印發<長沙市高層次人才分類認定實施辦法>的通知》(長人才發〔2019〕4號)、中共長沙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關于印發<2019年度長沙市高層次人才分類認定目錄>的通知》(長人才發〔2019〕2號)的有關要求,經用人單位自主申報、各區縣(市)和園區初審、市高層次人才服務發展中心復審,報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審定,現將長沙市第十批高層次人才分類認定名單予以公示(名單附后)。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公示期內,歡迎社會各界人士通過信函、電話或到受理地當面溝通有關情況。凡來信或來電者,必須簽署或告知本人真實姓名和工作單位,對匿名信一般不予受理;所反映的問題,必須真實、準確,內容盡量具體詳細,要堅持實事求是,嚴禁借機造謠中傷。若所反映的問題調查屬實并影響入選,將取消相關人員的認定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