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獲悉,《長沙市人才購房及購房補貼實施辦法》已于近日公布。《辦法》指出,在長工作、具有專科及以上學歷或技師及以上職業資格的人才,首套購房不受戶籍和個稅、社保繳存時間的限制。這也意味著試行了兩年的《長沙市人才購房及購房補貼實施辦法(試行)》已經結束,正式實施開啟。
《通知》強調,新引進并入選長沙市高精尖人才領跑工程中的國際頂尖人才、國家級產業領軍人才、省市級產業領軍人才新購商品住房后,可分別按200平方米、150平方米、100平方米標準以全市同期市場均價申請(單套)全額購房補貼。
《通知》明確,新落戶并在長沙市域內工作,年齡35歲以下的全日制博士、碩士畢業生(不含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首次購買商品住房(購買該房之前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均在長沙市域內沒有任何商品住房交易記錄)可分別申請6萬元、3萬元的購房補貼。
同時,長沙市域內企業2017年6月21日后新引進或新獲得高級技師職業資格證的人員,在長首次購買商品住房的,可申請3萬元購房補貼。
業內人士指出,這次正式文件與2017年《長沙市人才購房及購房補貼實施辦法(試行)》的文件大體一致,并非“限購放松”、“限購松綁”等等,只是和人才引進戰略相關。“和之前試行的文件相比,這次修訂對購房首套住房的長沙市人才放寬了社保等條件限制,但整體而言,房地產市場仍舊趨穩的大趨勢并未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