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1日,市十七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審議了市政府關于研究處理《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小企業促進法》和《天津市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條例》執法檢查報告及審議意見情況的報告。從報告中可以看出,我市認真研究落實執法檢查報告和市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提出的意見建議,對標對表,立行立改。
全面實施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認真梳理清單外許可事項,梳理出的11項準入許可事項,3項已取消,1項轉為備案,1項正在取消中,其余6項設立依據比較充分。
規范安全、環保監管執法。對企業非主觀故意、情節輕微、主動整改消除隱患且未導致事故、造成不良后果的違法違規行為,由企業主動提出減免處罰的申請,提交相關材料,履行執法程序后,在法律法規允許的裁量范圍內,予以從輕或者不予處罰。嚴格禁止以安全、環保檢查督查等為借口,對企業采取“一律關停”“先停再說”等做法,堅持分類指導,精準施策,杜絕“一刀切”。
提高行政審批效率。推行審批服務“馬上辦、就近辦、網上辦、一次辦”,對中小企業提交材料齊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當場受理、當場審批、當場出件,即來即辦、立等可取。推行24小時預約審批“定制式”服務、無償幫辦代辦審批“一條龍”服務和天津網上辦事大廳線上審批服務,實現企業辦事“最多跑一次”或“一次都不用跑”。
加強政企對接服務。完善天津企業“政策一點通”服務平臺,通過移動APP及公眾微信等功能,實現企業“政策+行政許可事項+公共服務事項”快速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