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更好地引進、集聚一批具有國際視野的高層次金融人才,為推動廣州金融高質量發展提供強大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撐,廣州市地方金融監管局日前印發實施《廣州高層次金融人才支持項目實施辦法(第二次修訂)》(以下簡稱《辦法》)。
筆者發現,新修訂的《辦法》緊跟國內外金融發展趨勢,高層次金融人才評選覆蓋面更廣、人才目錄更優化,而且遴選機制更科學,進一步加大對金融人才的吸引力度,是廣州繼2019廣州金融(北京)招商推介活動成功舉辦后,在引才、引智方面的又一重大舉措。
高層次金融人才
助推金融高質量發展
金融是現代經濟的核心,金融活,經濟活;金融穩,經濟穩。廣州金融高質量發展與廣州高層次金融人才建設密不可分。近年來,為更好地引進集聚一批具有國際視野的高層次金融人才,廣州不斷加強和完善人才“軟環境”建設。早在2014年廣州市在全國率先專門出臺《廣州市高層次金融人才支持項目實施辦法》,這是當時國內為數不多的金融人才專項扶持政策。廣州市地方金融監管局相關處室負責人介紹,高層次金融人才項目實施4年來,已累計評出金融領軍人才4名、金融高級管理人才340名、金融高級專業人才739名,總獎勵資金超過1.33億元,為廣州集聚金融人才發揮了重要作用,為推動廣州金融高質量發展、實現老城市新活力、“四個出新出彩”提供強大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撐。
金融人才的加速聚集有力推動廣州金融向高質量發展,為廣州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提供強大的金融支撐。2019年前三季度,廣州金融業增加值達到1619.53億元,同比增長7.8%,占同期GDP的比重為9.1%,拉動GDP0.7個百分點。在2019年9月開展的第26期全球金融中心指數排名中,廣州位列全球第23名,被列入全球專業性金融中心。
金融綜合實力穩步提升,為廣州經濟發展提供了強勁支持。截至2019年11月末,廣州市本外幣存貸款余額達10.58萬億元,同比增長14.03%,增速居北上廣深津五大城市第一位。其中,存款余額為5.92萬億元,同比增長12.4%,增速居五大城市第一位;貸款余額4.66萬億元,同比增長16.2%,增速居五大城市第一位。
為了更好地適應廣州金融業發展要求,近日,廣州市地方金融監管局對原《辦法》進行21處修訂。筆者發現,此次修訂進一步拓寬了高層次金融人才申報覆蓋面,比如延長引進人才的認定時限,由來穗工作1年內延長為2年內;取消同一法人金融機構(含同一控股股東或最大股東下屬金融機構)內交流任職人員的申報限制等。“擴大覆蓋范圍,鼓勵更多金融人才來廣州工作,吸引高層次金融人才集聚廣州。”廣州市地方金融監管局相關處室負責人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