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州市房屋交易監管中心發布了《關于房地產中介行業做好企業安全有序復工工作指引的通知》(以下簡稱《指引》),明確企業應把疫情防控當做關乎社會穩定和行業發展的首要工作,因此企業符合防控、排查等相5個條件的才可復工。
具體來看,企業復工需達到的條件包括:防控機制到位、員工排查到位、設施物資到位、內部管理到位及宣傳教育到位。
在員工排查方面,《指引》要求企業要做好員工排查登記,掌握復工每名員工健康狀況、過去14天去向,對來自或者去過疫情嚴重地區的員工建立臺賬,按規定對其采取健康管理等措施,14天觀察無恙后方可上崗;對仍滯留在疫情嚴重地區的員工,要勸其暫緩返崗。
設施物資方面,企業要準備必須的紅外體溫探測儀、消毒水、口罩等疫情防控物資,落實隔離場所。
在內部管理上,企業要做好辦公場地、員工居住地的通風、消毒和衛生管理等工作,鼓勵實行錯峰上下班,采取網上辦公、視頻會議、分散就餐等措施,降低人員流動和集聚風險。
《指引》明確,復工后,有條件的企業,可結合自身業務經營需要,在復工后采取“輪值到崗+在線辦公”相結合的工作方式,如:門店每天到崗不超過3名經紀人,后勤職能部門每天到崗人員比例不超過30-50%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