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三亞市發布了《三亞市有效應對疫情支持旅游企業發展貼息政策實施細則》(以下簡稱《細則》),受疫情影響經營困難且符合相關條件的旅游類企業可同時享受省、市兩級財政貼息,條件均為1月1日至6月30日期間發放的貸款。
據了解,省財政貼息對象為受疫情影響經營困難的旅行社、景點景區、賓館酒店、旅游演藝、高爾夫旅游等五類旅游企業。三亞市財政貼息對象為受疫情影響經營困難的旅行社、景點景區、賓館酒店、旅游演藝、旅游交通、海鮮餐飲等六類旅游企業。其中,三亞市財政貼息的貸款主要用于流動資金和經營場所改造升級,不能用于置換貸款、借新還舊。
《細則》明確了貼息標準和期限。貼息期限自貸款發放之日起算,最長不超過一年。每個企業市級財政貼息合計不超過200萬元,特殊情況一事一議。
值得一提的是,符合條件的企業貸款可同時享受省、市兩級財政貼息。同時,省級貼息部分,若省級出臺實施細則,與《細則》不一致的,以省級實施細則為準;《細則》與三亞市出臺的其他貼息政策重復的,企業可擇優選擇,但不重復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