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充分發揮金融人才在金融改革發展中的智力支撐作用,加快建設全國金融創新中心和現代化國際化創新型城市,近日,我市制定了《深圳市支持金融人才發展的實施辦法》。根據《辦法》,我市將實施百千萬金融人才培養工程,對列入領軍人才提升計劃的人員,按照每年最高 5 萬元 / 人的標準給予培養經費資助。此外,我市還將進一步促進國際金融人才交流,每年選派 100 名高端金融人才分批赴全球金融中心城市學習、培訓,按照每年最高 10 萬元 / 人的標準給予費用資助。《辦法》自 2020 年 3 月 1 日起施行,有效期 5 年。
每年遴選百人進入領軍人才提升計劃
《通知》明確,我市將按照分類、分層和分步培養的思路,推進百千萬金融人才培養工程。其中," 百 " 代表領軍人才提升計劃,由金融機構、駐深金融監管機構和市區政府相關部門推薦,每年遴選 100 名有發展潛力的高端金融人才,向其提供高端金融人才研修項目,并按照每年最高 5 萬元 / 人的標準給予培養經費資助。
" 千 " 代表骨干人才培養計劃,由金融機構、駐深金融監管機構和市區政府相關部門推薦,每年遴選 1000 名有發展后勁的骨干金融人才培養對象,為其提供專題進修資源,重點培養我市金融業發展急需緊缺的金融科技、金融交易、創業投資、金融監管等專業人才,按照每年最高 1 萬元 / 人的標準給予培養經費資助。
" 萬 " 代表青年人才支持計劃,通過開辦鵬城金融大講堂,每年為 10000 名青年金融人才提供 " 微課 "、專題講座、公開課等線上、線下相結合的培訓資源,持續提升青年金融人才專業水平和綜合素質。
與院校合作培養金融人才突出的金融機構最高可獲百萬獎勵
此外,我市還將在金融系統遴選 100 名業內專家,成立深圳金融百人講師團,向入選百人講師團的業內專家頒發聘書并給予經費資助;并支持深圳市金融穩定發展研究院與金融機構、全球一流高校及科研院所等合作,打造全市金融人才創新研究中心,建立涵蓋面廣的金融人才培訓資源體系。
《辦法》還支持我市金融機構與高等院校、資本市場學院等合作,開展金融人才培養工作和金融創新研究工作,對培養深圳金融人才做出突出貢獻的機構,經評定最高給予 100 萬元一次性獎勵;鼓勵金融行業協會加大力度做好金融人才引進和培養工作,對引才育才成效突出的協會,經評定最高給予 50 萬元一次性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