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統籌做好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的重要講話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我省在不折不扣落實好中央及我省已出臺政策的基礎上,進一步出臺《關于支持企業恢復發展的若干措施》,進一步加大幫扶力度,支持企業恢復發展,幫助企業渡過難關,讓政策跑在受困企業前面,讓企業有更多的獲得感。
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打造“快服貸”產品。依托福建省金融服務云平臺,開發上線“快服貸”系列產品,快速服務對接小微企業、外貿企業、科技型企業及重點項目融資需求。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創設線上融資產品與“快服貸”進行銜接,提供風險分擔模式項下的融資服務。引導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通過“金服云”平臺,對“快服貸”提供擔保增信服務。
鼓勵發行小微企業增信集合債券。落實國家相關政策,允許債券發行人使用不超過40%的債券資金用于補充營運資金,對單個委貸對象發放的委貸資金累計余額由不得超過1000萬元且不得超過小微債募集資金總規模的3%,放寬為不得超過5000萬元且不得超過小微債募集資金總規模的10%。對募集資金由托管商業銀行轉貸給小微企業的,按當年實際完成的轉貸規模給予發行人0.5%貼息。
加大企業債券支持力度。對自身資產質量優良、募投項目運營良好,但受疫情影響嚴重的企業,允許申請發行新的企業債券專項用于償還2020年內即將到期的企業債券本金及利息。企業債券批復文件在2020年2月至6月期間到期的,相關批文有效期按國家有關規定統一自動延長至2020年6月30日,并豁免發行人履行延期申請程序。
加大企業降本減負力度
降低企業用電用氣成本。落實階段性降低用電成本政策,自2020年2月1日到6月30日,對除高耗能行業以外執行一般工商業及其他電價、大工業電價的電力用戶,按照原到戶電價水平的95%結算,“支持性兩部制電價政策”執行至6月30日;加強天然氣管道運輸和門站環節價格監管,降低天然氣門站價格5%。確保降電價降氣價紅利及時足額傳導到終端用戶。疫情防控期間的防疫物資生產企業用水用電用氣,確因流動資金緊張、交費有困難的實行“欠費不停供”。
擴大部分稅費減免范圍。對醫療、衛生、物流、快遞、環衛行業保障疫情防控的企業,免征2020年度車船稅。2020年度江海堤防工程維護管理費免征范圍再擴大至旅游行業。免征醫療機構2020年興辦的非經營性建設項目(不含住宅)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
實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企業單位繳費階段性減征。2020年2月起,省級職工基本醫保企業單位繳費部分減半征收。其他統籌地區可按有關文件規定,根據實際情況,在確保基金收支中長期平衡的前提下,對職工基本醫保企業單位繳費部分予以減征。減征期限不超過5個月,階段性減征期間,不影響參保人享受當期待遇。
落實階段性減免企業社會保險費政策。嚴格落實國家部委要求,自2020年2月起,階段性減免企業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按單位參保的個體工商戶參照中小微企業享受減免政策。受疫情影響生產經營出現嚴重困難的企業,還可申請緩繳社會保險費,緩繳期限不超過6個月,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