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訂版《無錫市戶籍準入登記規定》12月8日起正式實施。新政進一步放寬了戶籍準入條件,全面取消高校和職業院校畢業生、留學歸國人員、技術工人等群體的落戶限制,向學歷型、技能型人才敞開落戶大門。
此次全新修改完善的《無錫市戶籍準入登記規定》,全面取消了江陰、宜興行政區域內的落戶限制,實行以合法穩定住所或合法穩定就業為基礎的戶口遷移制度,為探索建立經常居住地登記戶口制度積累經驗;全面取消高校和職業院校畢業生、留學歸國人員、技術工人等群體的落戶限制,相關人員只要在無錫有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或者合法穩定就業并參加社保,即可申請落戶;取消原購房落戶的房屋面積限制和參加城鎮社會保險、申領(簽注)江蘇省居住證的相關年限要求。
此外,無錫還調整放寬了參軍進入城市人口、新生代農民工、在城鎮就業居住和舉家遷徙的農業轉移人口等來錫就業人群的落戶條件,相關人員在無錫有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合法穩定就業并依法繳納社保滿2年,即可申請落戶,以此吸引更多勞動者來錫就業。
為落實長三角一體化發展戰略,無錫還明確相關戶籍準入年限實行城市群之間積累互認,推動長三角區域戶籍管理一體化運作。
為方便更多符合條件的群眾早日落戶,無錫此次還配套推出了相關便民措施。實行戶籍準入業務二級窗口受理,居民可根據路途遠近、需求緩急,自主選擇到落戶地的派出所或區縣級政務中心公安窗口辦理。省內戶口遷移實行“一站式”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