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面深化貫徹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決策部署,進一步加強人才隊伍管理服務,充分發揮人才分類評價認定在人力資源開發管理和使用中的重要作用,城陽區在人才發展體制機制上進一步改革創新,根據《青島市人才分類實施辦法》文件精神,經區人才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聯席會議研究通過,創新出臺區級人才分類認定辦法,打通人才認定、引進工作的“中梗阻”。
01
人才分類認定范圍實現了“廣覆蓋”。
在“青島市高層次人才分類目錄”4個層次類別基礎上,進一步擴大認定范圍。將人才劃分為A類到H類8個層次類別,范圍涵蓋對城陽區經濟社會發展作出貢獻的高層次人才和基礎性人才。從頂尖人才到區級人才,從博士生到中專生,從年銷售上億到個人納稅過萬,只要對陽光城陽建設做出貢獻,都納入到人才認定范圍之內。
02
人才分類認定要素實現了“多角度”。
進一步破除唯論文、唯職稱、唯學歷、唯獎項的認定方式,將投資納稅、經濟貢獻、社會認可等因素充分考慮,納入人才分類認定的條件范圍。企業年度銷售額、投資創業納稅額、個人年度納稅額、解決就業人員數量等諸多要素,都可納入人才分類認定標準。
03
人才分類認定形式實現了“多樣性”。
對不能直接進行分類,但同樣做出貢獻的“專才”“偏才”,通過“一事一議”“一人一議”的方式進行認定,對特殊人才的認定難進行了“破冰”。
04
人才分類認定流程實現了“標準化”。
依托2020年出臺的《城陽區人才服務全程代辦幫辦實施辦法》,在城陽區市民大廳設立“一窗受理”專窗。認定的人才,可根據城陽區相關人才政策,享受扶持待遇,并實施動態管理。
人才分類認定辦法完善了多元人才評價體系,夯實了人力資源開發管理基礎。有利于讓真正有能力的人才和團隊得到認可,有利于讓更多的人才享受到城陽人才政策紅利,有利于吸引有實力和本領的人才到城陽干事創業,為建設青島中央活力區、幸福新城陽、青島新中心集聚人才和智力支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