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從隆安縣農業局獲悉,隆安縣以開展“產業富民”專項活動為載體,結合培育引進新型經營主體,積極探索集體經濟發展的多種實現形式和新路子。
在隆安縣,集體經濟發展形式主要分為七大類,一是“村集體+N”經營型。村集體經濟組織采取“集體+龍頭企業”“集體+合作社”“集體+能人”等模式,積極引導經濟能人、龍頭企業等到貧困村投資興業,帶動村集體經濟發展;采取“保底收入+參與分紅”的方式取得穩定收入,即土地、倉庫等資產按當地租金取得保底收入,資金投入按8%取得保底收入。二是資源開發型。合理開發村集體所有的土地、山林、水面和荒山、荒坡、灘涂等自然資源,采取自營、租賃、流轉和入股等形式,發展現代農業、林下經濟、鄉村旅游等產業。三是資產盤活型。全面清查村級集體所有資產,對閑置的辦公用房、門店、廠房、倉庫等資產,采取公開拍賣、租賃、承包經營、股份合作等形式進行盤活,建立資產有償使用制度,實現集體資產保值增值。四是產業帶動型。結合“產業富民”專項活動,支持村集體經濟組織創辦領辦農民專業合作社,因地制宜發展蔬菜瓜果、花卉苗木、食用菌、中藥材和特色養殖等區域特色產業,形成“一鄉一業”“一村一品”產業格局。五是村企合作型。立足資源優勢,利用集體土地,積極招商引資,引進強優企業,支持村集體經濟組織采取土地租賃、土地作價入股、資金入股、參與經營管理等形式,從中收取租金、管理費、服務費或股金分紅。六是物業租賃型。村集體經濟組織利用村留用地和非農建設用地,興建專業市場、門面商鋪、倉儲設施、車庫泊位、廠房、碼頭、廣告設施、生活服務設施、休閑娛樂設施等物業,通過物業租賃等方式增加集體經濟收入。七是資本運營型。鼓勵村集體經濟組織利用自有存量資金和吸收農民資金、貧困村互助資金等渠道籌集資金,設立村集體經濟發展基金、農村互助資金社,從中收取管理費用。
目前該縣已有33個貧困村落實村集體經濟發展項目,并取得了一定成效,摸出了門路,增加了收入,積累了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