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獵頭-不利于民營醫療發展的主要認識和政策障礙
根據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的統計數據,截至2014年2月底,我國共有24824家醫院,其中民營醫院11432家,占46%。可見,民營醫院在我國醫院總數中已經占了幾乎半壁江山;但是從服務量看,無論是門診還是住院,民營醫院只占到11%~12%的份額,公立醫院仍然占據優勢。
民營醫療在我國醫療衛生體制中究竟應當扮演什么樣的角色,或者具有什么樣的地位?現階段,仍然認為公立醫療機構在面向城鄉居民提供基本醫療服務中占據主導地位。在主流認識中,民營醫療仍然被看作是對公立醫療的一種補充。其理論根據在于更深一層的認識,即認為醫療服務是一種公益性的社會事業,不是一般的產業,或者認為醫療服務是一種公共產品。認為醫療服務具有一些特殊性,因此必須讓公立醫療發揮主導作用,而民營醫療只能起配角作用。
其實,這是一種流行很廣的錯誤認識。與其他行業相比,醫療服務確實有一些特殊的地方,這主要體現在信息不確定、信息不對稱、高質量的信息難以獲得上。但是,這些特點并沒有使醫療服務成為公共產品。在醫療服務中,只有很小部分具有公共產品的性質,如公共衛生、基礎醫療研究、醫生臨床培訓、信息等。絕大部分的醫療服務是私人產品,不具備公共產品的消費不可分割和互不沖突的特點。因此,一小部分的公共產品并不能成為支持公立醫療起主導作用的理論基礎。由于醫療服務具有的一些特點,反而成為支持非營利性民營醫療發揮更大作用的理論基礎。
正確的認識應當是,讓市場和社會起主導作用,將那些能夠賺錢、能夠自負盈虧的醫院交給市場和社會來辦,辦成民營的營利性或非營利性的醫療機構,而將那些市場和社會無法經營、虧損的醫療機構交給政府來辦。民營醫療發揮主導作用,公立醫療起補充作用,這與我們目前流行的認識正好相反。只有撥亂反正,民營醫療才能迎來更大的發展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