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獵頭公司-企業管理制度需要堅守的幾種原則
企業管理制度對企業的和諧與穩定起著重要作用,什么是制度?“制度’’就是理事的程序與規則,是企業管理的導航圖,制度是一種危機管理。制度管理必須堅持以下原則:
1.系統性原則:規章制度制訂的系統性,一是指制度出臺要避免政出多門,執行多口;二是制訂制度前,要調查研究,制度擬定中要考慮前后左右,制度修改中要考慮前因后果,這些都離不開大量的企業管理信息,它是設立好框架結構,考慮確定執行力度、尺度,考慮執行部門與執行層次的基礎。并可使制度更完善,更健全,避免企業規章制度相互矛盾,產生類似“山蔭不管,會稽不收’現象。
2.平等性的原則:規章制度的平等性是條重要的和諧原則,所以在制訂和執行規章制度時,必須堅持責、權、利的相統一的原則,必須堅j孝‘‘無例外原則”,必須講究“君子犯法與庶民同罪”,切忌有人凌駕于規章制度之上,否則,規章制度就缺乏可信性,執行起來自然失去力度。
3.權威性原則:制度的權威主要來自權力,它有兩種層含義:首先各級領導要做執行制度和維護制度的模范;其二各級領導必須是制度執行的檢查者和監督者,就是說:各級領導要自覺擔負起檢查制度執行的責任,一級督查一級,使其形成有強大的執行的氛圍,制度才成其為制度,才能樹立制度的權威;同時要對脫離實際無法執行和不能執行的部分應立即廢除,如不及時修改調整和廢除,規章制度就會殘缺,就會破壞規章制度的權威性。
4.可衡量原則:一是制訂必須盡量做到有尺度、有標準,能區分干與不干不一樣,可量化;二要以防范職位不作為,避免出現“多干多管多犯錯,多給領導找麻煩,不干不管不犯錯,不給領導添麻煩”思想,有效防范養“貓’’不捉“鼠’硯象。
5.可監督原則:在制訂規章制度時必須確立好監督手段,這是制度生命力的保證,為此必須建立嚴格的、準確、靈敏的檢查返饋制度、督查部門并配置高素質監督人員,這樣可以更好的完善和保證制度的執行力度,以防制度如“繡花枕頭,稻草包”中看不中用,形同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