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安置房上市的“靴子”終于落地,無錫市人民政府網站公布了關于“市政府關于做好市區征地拆遷安置住房上市交易相關工作的通知”。根據通知,12月1日起,滿足條件的安置房將逐步上市。
文件規定,征地拆遷安置住房是指用于安置集體土地(含撤組剩余土地)上被拆遷戶享受土地劃撥、規費減免等相關優惠政策的政策性住房。征地拆遷安置住房符合五項條件,并按照規定辦理相關手續后,可上市交易。這五項條件分別是:依法取得不動產權證(國有土地使用證和房屋所有權證);以安置時間起算滿五年;補交土地收益以及享受優惠的有關規費等相關費用;住房專項維修資金按《無錫市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標準繳存到位;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在通知附件《關于公布無錫市區經濟適用住房、拆遷安置住房上市交易繳納土地收益等費用標準的通知》中,此次共有250個拆遷安置房上市,其中梁溪區54個,錫山區42個,惠山區41個,濱湖區52個,新吳區61個。而在拆遷安置房上市交易繳納土地收益等費用標準方面,梁溪區費用較高,54個拆遷安置房項目的上市交易繳納土地收益等費用標準基本都在1000元/平方米以上,而其中,需繳納費用高的,如梁溪區的沁園新村、水仙里等小區,達到1986元/平米;整體而言,無錫市經濟適用房,梁溪區、濱湖區及新吳區的拆遷安置住房如果要上市,所需繳納的土地收益等費用相對更高,錫山區、惠山區則相對低一些。需繳納費用低的,就是錫山區的香花苑(一期),為621元/平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