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批準實施《總規》,進一步明確了佛山的城市定位。這標志著從國家層面規定了佛山的城市性質、職能、區域定位、目標,認同了佛山經濟和文化所具有的重要影響力。這既為佛山建設成為經濟繁榮、和諧宜居、生態良好、富有活力、特色鮮明的現代化城市指明發展方向,又奠定了佛山合理配置土地資源和優化城市空間結構的基本規劃原則。
城市規劃涉及方方面面的工作。經濟發展的動力和利益平衡的訴求,往往容易出現與現行城市規劃發生矛盾,城市規劃的動態適用性不足,可能成為制約城市經濟發展的因素。因此,城市總體規劃在保障規劃權威性和連續性的前提下,設計一套不觸及“天花板”和“底線”的規劃調整法定程序來提高城市規劃靈活性和適應性,關鍵是把握好一個尺度,而《總規》的批準實施就是這個尺度的衡量標準。
近年來,佛山城市升級行動計劃和延伸計劃取得明顯效果,體現了城市規劃引領城市建設的龍頭作用。佛山的城市形象發生了很大變化,市民的獲得感也大為提高,這充分說明了合理有效的城市規劃不但能夠支持城市經濟發展,而且還能夠極大地激發城市活力和改善城市整體環境。我們完全有理由相信,借助《總規》批準實施的契機,佛山的城市規劃及城市管理工作將邁上一個新臺階,在實現佛山市未來發展目標的美好愿景中發揮更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