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在《關于深化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的實施意見》中提出,要“提升人才服務水平”“健全人才服務體系……按照‘屬地管理、條塊結合’原則做好人才跟蹤服務”“強化人才住房保障……分層分類向人才提供安家補貼、購(租)房補貼,鼓勵以貨幣化、市場化方式解決人才住房問題”“便利人才子女就學……完善高層次人才子女來閩接受學前教育、義務教育和高中階段教育的優惠政策”。
倉山區作為基層縣區,在提供物質獎勵方面難免存在力度不足的問題,省委提出的提升人才服務水平的思路恰恰能解決這個難題。通過提升服務水平,既能讓人才更真切地感受到倉山區重才、用才、為才的良好氛圍,也能為人才解決后顧之憂,讓他們安心在倉山區扎根創業。因此,倉山區要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意見》,以精益求精的精神積極探索,著力在人才服務上求突破、求創新、求實效。
建立全面的人才聯系網絡。由區四套班子領導直接聯系一批高層次人才,幫助他們解決工作、學習和生活中遇到的困難,通報全區經濟建設情況,聽取他們對各項重大決策和重要工作部署的意見建議;區人才工作部門定期通過郵件、信息等方式,與全區761家規模以上企業、65家高新技術企業及部分有較大發展潛力企業的人資部門進行溝通,及時公布人才優惠政策,為企業答疑解惑,切實幫助企業享足、用好人才政策紅利。
建立特色的人才住房保障體系。根據之前出臺的《倉山區優秀人才住房保障辦法(試行)》,重點為全區中層骨干人才提供住房保障。由前3年稅收地方留成平均400萬元以上的企業,按名額推薦中層骨干人才進行申購,并給予人才購房“雙優惠”(即人才公寓由區政府向開發商協商團購優惠,并享受10%的購房補貼)。在推薦人選的條件上,僅要求上年度個人所得稅繳納5000元以上,不設定具體的推薦標準,將推薦自主權完全交給企業,由企業自行評價、自主決定。同時,針對一些高新技術企業發展潛力較大,人才較為集中,但因體量較小,人才公寓政策無法覆蓋的情況,特許有人員入選高層次人才計劃的企業,在這些入選者本人不申購的情況下,企業可最多再推薦1名人選。
建立貼心的人才服務機制。組織部門每月安排1次~2次到重點企業走訪,實地了解人才的所需所想,按人才的實際需求不斷完善現有政策,做到有的放矢,精準服務。定期開展倉山區優秀人才評選,表彰為我區經濟社會發展作出重大貢獻的優秀人才,為他們安排一年一度的健康體檢,增強他們的榮譽感、歸屬感。積極從優秀人才中推薦“兩代表一委員”人選,提高人才的社會地位。切實為人才解決子女入學問題,倉山區高層次優秀人才、實用緊缺人才可根據個人意愿提出子女入學入園申請,由教育部門統籌安排優質學校入學入園或根據個人意愿安排就近入學入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