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推進礦業權交易市場健康發展,省國土資源廳2016年已全面完成省、市、縣三級礦業權網上交易系統建設,并于2017年起全面實施礦業權網上交易。
為確保工作落實到位,省國土資源廳還明確了一系列配套改革措施。對于應實行而未實行網上交易的礦業權出讓公告,省國土資源廳將不予審核備案,礦業權登記管理機關不得為其辦理礦業權登記手續;各地可選擇在地方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或全省礦業權網上交易平臺開展交易,但不得新建礦業權網上交易系統,也不得在其他交易平臺進行交易;實施網上交易后,各級國土資源部門關于礦業權交易的管理職責和權限不變;省礦業權交易中心負責交易平臺管理和技術服務,受省國土資源廳委托開展礦業權出讓公告審查,協助指導競買人辦理網上交易相關手續,保障平臺系統正常運行和網上交易過程中的應急處置,并為各級國土資源部門提供培訓和技術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