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通知》的發布渠道?
答:《珠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放寬我市人才引進及入戶條件的通知》(珠府辦〔2020〕15號),在珠海市(區)政府(管委會)、珠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等官網發布。
二、珠海市人才引進入戶的全部政策怎么查詢?
答:目前,涉及我市人才引進入戶的政策主要有三項。一是2017年印發的《珠海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珠海市人才引進核準辦法的通知》(珠府〔2017〕6號);二是2018年印發的《珠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加強人才引進核準工作的通知》(珠府辦函〔2018〕149號);三是本《通知》。具體可登錄珠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珠海市人才資源與就業服務中心官網查詢,或添加微信公眾號“珠海本地寶”查詢,也可撥打珠海市民熱線“12345”咨詢。
三、適用人才的范圍和基本條件有哪些?
答:我市用人單位引進的人才且在我市繳納社會保險費或工資薪金個人所得稅。
四、放寬人才引進及入戶的具體條件有哪些?
答:1.放寬了學歷條件。由全日制大專(高職)以上學歷,放寬為:具有國家教育部承認的大專(高職)以上學歷人員、人社部承認的技工院校高級工班及以上畢業生均予以納入人才引進。即含教育部學信網可查詢的非全日制大專(高職)以上學歷,人社部可查詢的技工院校高級工班及以上畢業生。2.放寬和統一了年齡條件。由原來學歷型人才引進年齡35-50周歲(女性35-45周歲)、職稱型人才男性50周歲以下(女性45周歲以下)、技能型人才30-50周歲(女性30-45周歲),放寬和統一為:學歷型人才、職稱型人才、具有國家職業資格等級的技能人才、重點企業一線優秀員工的引進年齡,統一設置為男性50周歲以下、女性45周歲以下。3.取消部分技能型人才的限制條件。取消引進三級、四級國家職業資格證書技能人才須“與工作崗位匹配”的限制條件;取消四級國家職業資格證書須“符合《2018-2019年珠海市技能人才緊缺職業(工種)目錄》”的限制條件;取消我市技工院校和中等職業院校畢業生須“連續繳納社會保險費一年以上”的限制條件。此外,符合《珠海市貫徹落實“廣東技工”工程實施方案》(珠府辦〔2020〕7號)相關技能人才入戶條件的人員,按照其規定辦理。4.放寬了“先落戶后就業”人才引進條件。2018年出臺實施的“珠海英才計劃”規定“畢業三年內全日制本科以上學歷人員,可先落戶后就業,憑畢業證和相關資料直接向公安派出所申請落戶(市公安局負責)”。現將“先落戶后就業”條件統一放寬為“畢業五年內”。即在珠海無工作、無社保、無住房,但屬于畢業五年內的全日制本科以上學歷人員,可憑畢業證和相關資料直接向公安派出所申請落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