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淄博市張店區委組織部出臺了《關于深化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進一步加強人才隊伍建設的意見》,《意見》中明確提出張店區人才發展機制改革規劃,從人才管理機制、人才引進機制、人才培養機制、人才評價激勵機制、人才服務保障機制和人才跨區域、跨領域流動機制等七個方面,詳細闡述了全區人才發展工作和人才隊伍建設具體目標任務。
為進一步增強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任務的可操作性,將人才發展目標任務落實到位,張店區委組織部立足各鎮(街道)和部門單位實際,又細化出100條具體責任,形成《區人才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關于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進一步加強人才隊伍建設責任清單》,分別落實到42個人才工作責任單位。
今后,這100條責任的落實情況將作為全區“人才工作要有新突破”考核的一項重要指標,實行每月一調度、一排名、一通報,切實推動人才強區戰略,實現張店人才發展“新的突破”。
張店區面對“十叁五”時期新形勢新任務,及時轉變人才工作發展思路,旨在建立一支高層次人才為主體的人才隊伍,通過體制機制改革、提出目標、明確規劃、壓實責任等系列措施,破除制約人才發展的體制機制障礙,加強人才工作責任落實,初步勾勒出張店區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新框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