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鼓勵海外高層次人才在浙江投資創業,最近,省工商局與人才工作辦公室聯合制定出臺了《關于支持海外高層次人才在浙江投資創業的若干意見》。新政在免除相關登記材料、簡化申辦手續、降低名稱登記條件、提高技術出資比例、支持企業做大做強等五方面給予便利,吸引海外高層次人才來浙投資創業。
為了方便外國和港澳臺人士申辦企業,外國和港澳臺地區的海外高層次人才可以持省人力社保廳頒發的《浙江省海外高層次人才居住證》作為身份證明,直接申辦外資企業工商登記,免除提交其主體資格證明或身份證明應經其本國主管機關公證后送達我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的材料要求。長期在國外定居的海外高層次人才,如想在浙江投資創業,可以持省人力社保廳頒發的《浙江省海外高層次人才居住證》作為身份證明,直接申辦內資企業工商登記。
新設立或變更登記的企業,投資人中有擁有《浙江省海外高層次人才居住證》的,取冠省名不設最低注冊資本(金)限額,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企業變更名稱不受一年的期限限制。
另外,浙江還鼓勵多種出資方式,注冊資本(金)可全部以技術出資,非貨幣出資比例不受限制。對海外高層次人才在浙江投資設立的企業申報省知名商號、省著名商標的,依法予以政策傾斜;鼓勵海外高層次人才做大做強企業,支持其在浙江投資設立的企業申報馳名商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