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面貫徹落實中央《關于深化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的意見》,圍繞新時期首都城市戰略定位和建設國際一流的和諧宜居之都的目標,加快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和京津冀協同發展戰略,大力深化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現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和主要目標(一)總體要求
深入學習貫徹中央關于人才工作決策部署和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遵循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規律和人才成長規律,貫徹落實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深入實施人才優先發展戰略,大力破除束縛人才發展的思想觀念和體制機制障礙,加快完善首都現代化人才發展治理體系,形成“聚天下英才而用之”的政策環境與制度優勢,努力把首都打造成為世界高端人才聚集之都,在建設創新型國家和人才強國進程中發揮示范引領作用。
按照中央“堅持黨管人才、服務發展大局、突出市場導向、體現分類施策、擴大人才開放”的基本原則,結合首都經濟社會發展特點,提出如下要求。
——堅持統籌設計。健全領導體制和工作格局,創新工作方式方法,統籌各類優勢資源,根據不同領域、行業特點,結合首都發展實際,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增強改革的系統性、創新性、精準性。
——堅持市場導向。充分發揮市場在人才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加快轉變政府人才管理職能,促進人才鏈、創新鏈、產業鏈、資本鏈和市場需求有機銜接,最大限度激發和釋放人才創新創造創業活力,讓人才價值得到充分尊重和實現。
——堅持區域協同。落實京津冀協同發展戰略,加強區域人才協同發展頂層設計,科學謀劃改革思路和政策措施,打破體制壁壘和機制障礙,形成區域內人才自由流動、創新高度融合的良好局面。
——堅持全球視野。積極參與國際人才競爭,吸引頂尖人才集聚,充分開發利用國際國內人才智力資源,完善更加靈活、更加有效的人才開發利用機制,確保人才引得進、留得住、流得動、用得好。
——堅持首善標準。圍繞重大國家戰略和首都經濟社會發展需求,不斷完善改革思路和實現路徑,加快先行先試的政策創新步伐,解決制約人才發展的熱點難點問題,努力為全國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工作積累經驗、提供示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