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快長春新區建設發展,加強長春高新區政務服務中心 “一門式、一張網”政務審批服務工作,長春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委會委托長春高新人才勞務開發有限公司,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政務服務窗口合同制工作人員25人。招聘范圍為長春市區(含雙陽區、九臺區)符合條件的應聘人員。
基本條件: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遵守紀律、品行端正;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年齡35周歲及以下(1982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公職人員被辭退未滿五年的;現役軍人;按照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回避情形:應聘人員與招聘單位負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不得報考與該單位負責人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工資待遇:政務服務窗口工作人員為勞務派遣企業身份,被聘用人員與長春高新人才勞務開發有限公司簽訂勞動合同,派遣到長春高新區政務服務中心工作,聘用期兩年。招聘人員工資標準:基本工資2600元/月,績效工資500元/月。按有關規定繳納“五險一金”。試用期兩個月,試用期間按80%開資。不發放新區管委會根據績效考評工作規定確定的績效獎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