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日前發布通知,擴大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范圍: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將小型微利企業的年應納稅所得額上限由30萬元提高至50萬元,對年應納稅所得額低于50萬元(含50萬元)的小型微利企業,其所得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天津擴大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范圍
來源:聘聘發布時間:2017-06-08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日前發布通知,擴大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范圍: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將小型微利企業的年應納稅所得額上限由30萬元提高至50萬元,對年應納稅所得額低于50萬元(含50萬元)的小型微利企業,其所得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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