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 年度深圳市人才伯樂獎開始申報啦!記者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獲悉,為鼓勵深圳市企事業單位、人才中介組織等引進和舉薦人才,深圳開展 2020 年度深圳市人才伯樂獎(以下簡稱 " 人才伯樂獎 ")的申領發放工作。用人單位每引進一名杰出人才,獎勵 20 萬元。由人才作為團隊帶頭人的創新創業團隊,可申請最高 200 萬元的獎勵。
記者了解到,從市外新引進人才的我市企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和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及我市新入選省、市引進人才重點團隊所在單位,可以申領 " 人才伯樂獎 "。申請單位須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在我市依法注冊、登記,依法經營、納稅。
這里的 " 從市外新引進的人才 ",是指從市外(海外)引進且經我市認定的杰出人才、國家級領軍人才和地方級領軍人才、海外高層次 A 類和 B 類人才。所引進人才應當為 2019 年 1 月 1 日之后引進,并與用人單位簽訂三年及以上勞動(聘用)合同,申報時仍在職且已在深全職工作 9 個月以上。地方級領軍人才還應當辦理正式引進手續。
人才團隊應當為 2019 年 1 月 1 日之后入選省、市重點人才團隊。每個人才和團隊只能由一個單位申報(不含與人力資源服務機構聯合申請),且只能申報一次;團隊內的個人不能作為新引進人才重復申報。
用人單位每引進一名杰出人才,獎勵 20 萬元;每引進一名經我市認定的國家級領軍人才和地方級領軍人才、海外高層次 A 類和 B 類人才,獎勵 10 萬元;每個新入選省、市引進重點人才團隊,獎勵 15 萬元。由符合我市杰出人才認定標準的人才作為團隊帶頭人的創新創業團隊,貢獻突出、影響較大的,經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審定,可申請最高至 200 萬元的獎勵。人才資源服務機構協助我市用人單位每引進一名經我市認定的杰出人才、國家級領軍人才和海外高層次 A 類人才的,獎勵 5 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