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引進直接落戶,前提是滿足這些條件!
隨著全國各地放寬落戶,開始搶人大戰,上海也發布了新的人才引進辦法,相對來說,還是放開了一些口子,符合條件的朋友可以動身起來了,畢竟戶口這個東西,有了覺得沒什么,但如果需要的時候再想落,就不是一時半會可以解決的了。
那到底需要滿足哪些條件才能通過人才引進落戶呢?
這其中其實還有很多隱性條件是必須滿足的。
新版人才引進總結
指導原則拓寬了,新增引進重點區域、基礎研究人才
申辦條件取消“專業與崗位相符”條件
緊缺人才、高技能人才引進拓寬或降低條件
全方面新增創新創業人才引進途徑,降低門檻
專門人才引進加入航運人才
申辦材料簡化時效性變強
上海人才引進落戶條件
1、高層次人才
2、重點機構緊缺急需人才
3、高技能人才
4、市場化的創新創業人才
5、專門人才和其他特殊人才
其中這五大類人才引進落戶中,包含了18類人才
高層次人才
● 具有博士研究生學歷【要求有相應學位】
● 取得高級職稱【要求有相應職務】
● 獲得省部級以上表彰的人員、列入省部級人才培養計劃的人員
● 本市(國家)重大科技項目團隊核心成員【主要是指負責人】。
注意:高層次人才引進落戶雖然對社保基數無明文要求,但實際申報過程中,高層次人才的社保基數過低缺乏合理性,建議按照2倍社保繳納。
重點機構緊缺急需人才
● 具有碩士研究生學歷【有相應學位。1年以上工作經驗,社保基數建議2倍以上】
● 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緊缺急需、專業技術人員、管理人員、創新團隊核心成員等核心業務骨干;2年以上工作經歷,社保基數建議2倍以上】
● 具有國家二級職業資格證書或技能等級證書的人才【2年以上工作經歷,社保基數建議2倍以上】
● 重點機構【必須滿足。例如高新技術企業、高新技術項目轉化承擔單位等】
人才引進重點機構
人才引進重點機構,包括高新技術企業,高新技術成果轉化項目承擔單位,在滬跨國公司地區總部、貿易型總部及地區總部投資設立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研發中心,本市重點行業領域、重點區域(包括成果轉化成效突出的本市國家級大學科技園)主管部門推薦的重點用人單位。
其中,高新技術成果轉化項目正常運營且在認定有效期內,用人單位可申請引進項目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