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南沙區獲悉, 根據《廣州南沙新區(自貿片區)集聚人才創新發展若干措施實施細則》(穗南開人發規字〔2020〕2號)的規定,現對南沙區人才公寓2021年第15批次符合申請條件人員名單予以公示。
具體公示期限為2021年10月27日-2021年11月2日。公示期間,如對公示的內容有異議,請于公示期內向廣州市南沙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以實名、書面形式提出。關于異議的具體問題應有詳細的表述,并提供事實證據。對收到的異議,我們將嚴格按照相關規定辦理。
來源:廣州日報?新花城編輯:張曉宜
從南沙區獲悉, 根據《廣州南沙新區(自貿片區)集聚人才創新發展若干措施實施細則》(穗南開人發規字〔2020〕2號)的規定,現對南沙區人才公寓2021年第15批次符合申請條件人員名單予以公示。
具體公示期限為2021年10月27日-2021年11月2日。公示期間,如對公示的內容有異議,請于公示期內向廣州市南沙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以實名、書面形式提出。關于異議的具體問題應有詳細的表述,并提供事實證據。對收到的異議,我們將嚴格按照相關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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