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全市新年經濟第一會”,或“出臺‘真金白銀’21條”來形容,可能都不足以彰顯此次會議之重要。
1月4日舉行的溫州市新動能培育和傳統產業改造提升現場推進會,是溫州市委市政府對全市產業政策調整的一次重要“分水嶺”。
會議下發的《培育引進新興產業改造提升傳統產業加快壯大溫州發展新動能的實施意見(試行)》(以下簡稱“新動能培育‘21條’”),內容包括文件正文21條,《附則》8條以及一份《執行責任分工表》。
根據《附則》,新動能培育“21條”自2018年1月3日印發之日起試行,試行期暫定三年。原有的各類產業政策,除科技創新、企業上市、人才、招商4個“十條”政策外,原則上均停止執行。
力度之大可見一斑。
為何此次市委市政府要出臺該文件?溫州要發展的“新動能”是什么?該政策與以往的產業政策有哪些區別?如何讓新動能培育“21條”為企業帶來實實在在的利益?
本期《政三角》關注溫州新動能培育“21條”。
溫州亟待實現新舊動能的接續轉換
市委市政府出臺新動能培育“21條”主要有兩方面背景。從大的背景來說,我國經濟由高速增長階段轉向高質量發展階段,是黨的十九大作出的一個重大判斷。去年底舉行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進一步對高質量發展的內涵、路徑和舉措作了部署,總的思路是堅持以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加快培育發展新動能,促進經濟結構優化升級,并切實體現到發展目標、重點任務、重大舉措的制定和落實之中。去年1月20日,國務院下發《關于創新管理優化服務培育壯大經濟發展新動能加快新舊動能接續轉換的意見》(國辦發〔2017〕4號),加快培育壯大新動能、改造提升傳統動能是促進經濟結構轉型和實體經濟升級的重要途徑,也是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重要著力點。溫州制定新動能培育政策,是按照中央要求,在黨委政府具體工作中落實高質量發展理念的一個具體行動。
出臺這個文件也與溫州當前的發展實際密切相關。對溫州來說,經濟結構的調整相比其他一些地區更加迫在眉睫,企業和社會對于如何利用好創新、采取什么路徑抓提升促轉型、如何集聚創新資源,方向感不足、經驗不足、實踐不足。因此,當前的溫州特別需要培養新動能,特別需要通過新動能的培育,實現新舊動能的接續轉換。10年前溫州就提出了轉型升級,但目前這個過程還沒有很好完成。客觀上要求政府從制度供給的角度積極改革和引導,加快建立生產要素從低質低效領域向優質高效領域流動的機制,推動實現新舊動能的接續轉換、溫州經濟的高質量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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