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省西安市政府日前印發了《西安市2016年突出環境問題整改工作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要求514個突出環境問題10月底整改到位。
據了解,陜西省通過開展突出環境問題整改,不斷強化各級政府環境保護主體責任和各相關部門督導督察責任,建立健全環境監管執法長效機制,解決今年以來上級通報指出的一批突出難點問題,做好重特大環境污染事件防范工作,促進城市生態環境質量持續改善。
截至目前,西安市未完成整改突出環境問題涉及496家企業,共514個問題,其中違法違規建設項目問題459個,違法排污問題26個,水源地問題8個,自然生態問題20個,污水處理能力不足問題1個。
為進一步夯實各級環境保護主體責任、扎實抓好突出問題整改工作,西安市成立了突出環境問題整改督查領導小組,組長由分管副市長擔任,成員單位包括環保、發改、國土、工信、水務、秦嶺辦、水務集團等。
《方案》要求各區縣政府、各開發區管委會要對違法建設項目問題,按照“淘汰關閉一批,整頓規范一批,完善備案一批”的原則開展清理工作,確保今年10月底前完成所有突出環境問題整改工作。
《方案》明確了責任分工,按照“屬地管理、各負其責”原則,由突出環境問題所屬地區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負主體責任,對突出環境問題進行整改。
西安市對突出環境問題整改及督導列出了任務清單,明確整改內容、完成時限和責任單位,做到任務不明確不放過、責任不落實不放過、措施不到位不放過,確保10月底前完成各項整改任務。11月1日起,西安市政府將對各區縣政府、各開發區管委會整改工作情況進行驗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