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松山湖官方網站獲悉,為貫徹落實《關于松山湖創建省級人才發展改革試驗區的實施意見》中關于在松山湖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以下簡稱“園區”)實施“百名創新人才培養工程”的文件精神,大力培養青年科技創新骨干人才,《東莞松山湖科技創新人才培養實施細則》(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征求意見稿”)正在面向社會征求意見。
征求意見稿透露,松山湖擬每年遴選不超過 20 名科技創新人才作為培養對象,并擬對每名入選人才給予總計最高 10 萬元的資金扶持,用以支持人才開展科研學術活動和創新能力提升。
科技創新人才培養周期為 3 年
根據征求意見稿,松山湖要培養的科技創新人才,是指所從事項目研究方向或技術路線符合園區“4+1”產業發展需求,具有科學研究和技術創新潛能,擁有良好發展前景的青年科技人才。同時應滿足以下基本條件,特別優秀者條件可適當放寬。
具體包括:具有中級及以上職稱或碩士及以上學位;在單位從事科學研究和技術創新工作,擔任單位技術負責人或技術骨干 2 年以上,研發項目具有自主知識產權和國內領先的核心技術;年齡一般在 40 周歲以下,全職在園區企事業單位工作,并與單位簽訂 5 年以上勞動合同;具備完成 3 年期培養計劃的身體和工作條件;所在單位在園區注冊并依法納稅,能為申請人提供培養條件。
征求意見稿明確,科技創新人才培養周期為 3 年,擬對每名入選人才總計給予最高 10 萬元的資金扶持,用以支持人才開展科研學術活動和創新能力提升。
東莞市人力資源局松山湖分局透露,制定此標準時,松山湖參考了國內其他地方相關政策的扶持力度,如成都市對科技人員培養的支持額度為 3 年總計 30萬元;蘇州高新區對區級高層次人才的培育資助額度每年最高不超過 2.3 萬元;長沙面向在長高校、科研院所培養 100 名杰出創新青年,支持額度為 5 年共計 50 萬元;浙江麗水對高層次人才學習深造資助一次性資助 5 萬元/人。
考慮到園區作為一個高新區的實際情況,征求意見稿將資助總額確定為不超過 10 萬元。
征求意見稿明確,扶持資金可用于支持科技創新人才到國內外高校、科研院所等單位進行學歷進修;支持到國內外有關機構、國際組織、跨國公司進行交流培訓、合作研究、掛職鍛煉等;支持參加國內外重要專業會議或交流研討活動;支持瞄準行業前沿和發展方向,開展科學研究和技術創新;支持出版具有較高學術價值和較好社會效果的著作;支持參加其它有助于提升人才創新能力的項目和培訓活動等。
每年度擬遴選不超過 20 人
園區科技創新人才培養的遴選程序主要有通知、申報、公示與審批等三個環節,每年度遴選不超過 20 名科技創新人才作為培養對象。為了擴大政策覆蓋面,讓更多用人單位的人才享受到培養政策支持,征求意見稿中明確了每家單位原則上每年只能推選 1名候選人。
征求意見稿還指出,科技創新人才培養管理制度則分為日常管理和動態管理兩種。前者由園區人力資源分局與入選人才共同制定年度培養計劃目標任務,建立培養管理檔案和工作臺帳;后者則明確了九種取消培養計劃的情形,包括本人主動申請退出培養、培養期間本人不在園區單位任職等方面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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