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石家莊市出臺實施意見,為主城區污染工業企業劃定搬遷改造路線圖,不斷加快企業搬遷改造步伐。
新公布的《石家莊市主城區污染工業企業退城搬遷改造的實施意見》要求,2019年年底前,列入《石家莊市城市工業企業退城搬遷改造專項實施方案》的主城區[裕華區、長安區、新華區、橋西區(含高新區西區)]污染工業企業,除市政府批準可延遲搬遷的,全部完成搬遷或轉型。凡未按計劃完成搬遷的,將依法實施關閉。
無法搬遷或轉型將依法關閉
意見提出,城市工業企業退城搬遷須符合石家莊市城市總體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產業發展規劃,按照產業關聯、協同發展的要求,向市域內園區布局轉移。鼓勵企業通過搬遷改造實現技術創新、產品創新、管理創新,帶動裝備升級、產品上檔、節能環保上水平,延伸產業鏈、發展上下游產業,實現集約集聚發展。有條件的企業可轉型為服務業。對無法實施搬遷或轉型的企業,通過經濟、法律和必要行政手段,實施關閉或破產。
對于原址土地可出讓的搬遷改造企業,按照搬遷計劃完成搬遷、投產并按約定騰退交付土地的企業,按照土地出讓總價款的60%對企業進行補償。補償費用包括土地及地上建(構)筑物等補償費用,不再另行計提基金。
企業應在按計劃完成搬遷之前上報搬遷升級改造方案,申請搬遷政策。在搬遷升級改造方案獲批后,要及時與國土部門簽訂土地收儲協議并按約定時間交付土地。延期一年以上交付土地的,減少企業補償總額的10%;延期兩年以上交付土地的,減少企業補償總額的20%;延期三年以上交付土地的或在按計劃完成搬遷后三年內仍未申請政策的,不再享受本意見確定的搬遷補償政策。
優先保障用地需求
《實施意見》明確,將優先保障用地需求,主城區搬遷企業改造項目,將優先申報列入省、市重點建設項目計劃。用足用好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政策,年度土地指標向搬遷改造項目傾斜。搬遷到四組團縣(區)和高新區(不含西區)的企業,優先安排進入永久性產業用地園區。四組團縣(區)和高新區將提前做好園區內永久性產業用地劃定,方便接收主城區污染企業搬遷。
石家莊市鼓勵企業通過轉型升級,關停原有企業。企業退出的國有出讓土地,在符合城鄉規劃和分割轉讓條件的前提下,允許土地使用權人分割轉讓土地使用權,屬于國有資產的,應經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或上級主管部門批準。涉及原劃撥土地使用權轉讓的,經批準后可采取協議出讓方式辦理土地手續。
《實施意見》明確,退出的工業用地在符合相關規劃及環境安全的前提下,經依法批準后可用于發展三產。工業企業場地再開發利用前,相關責任主體應進行場地環境調查、風險評估,經調查評估屬于污染地塊的應當開展治理修復。
據了解,根據《石家莊市城市工業企業退城搬遷改造專項實施方案》,2017年至2020年,石家莊市要完成退城搬遷企業33家,其中,主城區19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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