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我國文化產業發展步入結構轉換期。為此,國家推出了多項稅收優惠政策。這種優惠政策不僅使轉制企業可以騰出資金安置職工,更為轉制企業今后保持市場地位、提高競爭力創造了條件。比如對經營性文化單位轉為企業,自轉制之日起免征企業所得稅;再如享受財政撥款的文化單位轉為企業后,自用房產免征房產稅。對此,國家采取了有針對性的稅收政策予以扶持。國有經營性文化單位轉企改制是文化產業所有結構調整的重點,在此過程中,需要有過渡性扶持政策來緩解陣痛。
一、給予財產稅扶持政策。現行稅制規定文化和體育事業單位自用的城鎮土地使用稅、房產、土地可免征房產稅。這些長期性制度安排,出發點是為文化產業的發展創造永久性寬松的政策環境,降低文化產業發展成本。
二、采行低稅率流轉稅。比如對報刊、音像制品、電子出版物和圖書采行13%的增值稅低檔稅率。
三、采用優惠政策所得稅。比如按照應納稅額減征30%稿酬所得的個人所得稅。
我國文化產業升級目前已進入新階段,集中表現在新興行業由小變大和傳統行業產品質量提升兩方面。稅收政策助推文化產業升級表現為兩棲激勵:
一、在稅制改革過程中為文化產業創造基本制度條件。首先把文化創意產業和影視制作產業納入到改革范圍,比如推進營業稅改征增值稅時,并給予6%的低稅率。
二、給予特殊優惠政策。比如對動漫產業采行超稅負即征即退增值稅政策、對注冊在河北等22個省份的動漫產業給予減按3%征收營業稅的政策;再如對部分出版物繼續采行增值稅先征后退政策(2013年至2017年)。